我知道再多說也是無濟於事,跟那種小人計較也不會有結果,但是不好好抱怨一下實在不痛快,硬是要再來埋怨一番。



這就是當初我們學年主任印給各班的注意事項,上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寫著〝海報每班以二張為限〞,不知道是該班看不懂字,還是我們表達得不夠清楚。
另外,針對該班說選舉公報上除了他們以外全六年級都違規這件事我也仔細去追蹤一番,結果,全部六年級五個班通通都超過原本規定的200字。
因為規定是〝20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所以該班加上標點符號以及其他的數字、編號等,總字數也已經超過200字,實在不明白為什麼該班竟敢講得理直氣壯,一副都是別班違規的模樣。

今天,該班如願當選了。
其實本來這位候選人就是我們一致看好的學生,她本人的表現確實相當優異,根本不需要這些手段全校模範生非她莫屬,只是搞成這樣,大家誰也不服氣。
下學期如果再有這種目無法治的情況出現,我絕對會發動罷票的行動來以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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